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关于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多举并措,针对大型超市、生鲜店等零售场所开展治理行动,同时推动多方共建共治,彻底摒弃误导消费者的“美颜神器”。
吴中区
吴中区市场监管局自9月起,开展“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步走”持续推进,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店等各类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开展检查。
“防”字为先,强化政策宣贯。召开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会议,把“生鲜灯”整治融入农贸市场验收指标。同时,监管人员结合日常监管开展全面排查,做到边排查边宣传、边排查边指导。向经营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改”字为行,做好自查自纠。通过前期宣传引导,督促商户开展自查自纠,劝导商户自觉更换正常光照设备。
“查”字为剑,开展集中整治。继续加大宣传排查力度、强化整治措施,引导经营者充分认识到“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对整改持续不到位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全力守护老百姓的“菜篮子”安全。
截至目前,已发放“生鲜灯”提示函600余份,13家农贸市场全部更换了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照明灯具。
相城区
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生鲜灯”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生鲜超市进行摸排,上门检查指导。针对使用“生鲜灯”的商户进行普法宣传,引导经营者充分认识到“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督促商户开展自查自纠,劝导商户自觉更换正常光照设备。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放“生鲜灯”提示函310余份,更换了一批“生鲜灯”。
姑苏区
姑苏区市场监管局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引导辖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开展自查自纠,深入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执法人员深入农贸市场以及商场超市,对经营者做好告知和引导,并发放提醒告诫书,督促销售者进行自查整改。同时要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大型商超经营者等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一督促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时更换“生鲜灯”。
目前,辖区各农贸市场“生鲜灯”正在陆续更换中,确保12月1日前全部更换完毕。
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宣传,要求市场按照法律法规,在11月底前将市场内的“生鲜灯”全部进行替换,同时对辖区内27家农贸市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发放提示函督促经营户主动进行更换。
截至目前,全区已有包括湖东、兆佳巷、星塘等16家农贸市场完成“生鲜灯”更换,其他农贸市场内“生鲜灯”正在更换中。
苏州高新区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提前谋划、主动指导,积极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27家农批市场、45家生鲜超市开展全面摸排,上门细化指导,全方位普法宣传,向其发放提示函,督促商户开展自查自纠,要求所有商户更换符合正常光源的照明设备。
截至目前,已发放提示函72份,18家农贸市场(商场)已完成“生鲜灯”更换。(来源:苏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