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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强化电梯 监管保障百姓安全用梯

2023-10-27 11:05:15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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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快,人民群众对电梯需求日益增多,为了切实保障百姓安全用梯,市市场监管局将不断强化电梯安全监管作为主题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五措并施,从制度建设入手,科学监管,科技赋能,走出了一条电梯安全监管创新模式,助力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年首战告捷。

一是创新监管方式,推动“互联网+智慧监管”体系建设。电梯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稳步。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托辽宁特种设备追溯管理系统,以推动维保单位无纸化记录为重点,全力推进电梯智慧监管水平,推动大数据技术在电梯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对电梯安装使用、维保信息公示情况、监督检查信息、检验检测信息、监督维保单位履行维保质量目标承诺,推动电梯精准监管和隐患综合治理,降低电梯事故率和故障率,逐步建立了电梯智慧救援、动态监管和公众广泛参与的智慧监管体系。目前,我市电梯总数为5340部,在用电梯数量4567部,入驻辽宁特种设备追溯管理系统3415部,入驻率63.9%。

二是加强定期检验,保障电梯在安全期运行。国务院《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新安装电梯监督检验后6年以内,每3年检验1次,在不实施检验的年份每年检测1次;使用6年以上、15年以内的电梯,每2年检验1次,在不实施检验的年份每年检测1次;使用15年及以上的电梯,每1年检验1次、检测1次。对于经改造的电梯,监督检验后视同新安装电梯开展检验和检测;对于使用15年以上经重大修理的电梯,监督检验后视同使用6年以上电梯开展检验和检测。在工作中,市市场监管局主动与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中心沟通协调,深入到特种设备比较集中的高新产业开发区,深入企业,上门服务,现场检验,当时检测,便民利企,并且做到巡查到位,应检尽检,全市电梯定期检验率、及时率和完成率均为100%,无超期未检电梯运行行为。

三是实施“局所联动”,堵塞监管漏洞。为了促进电梯巡查监管“双到位”,方便企业及时检验检测,降低生产成本,市市场监管局实行“一户一档”、 “局所联动”工作机制,对全市在用的5340部电梯建立监管档案,标明电梯品名、型号、归属单位、使用年限、检验检测时间等内容,便于监督管理。同时,市局还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建立了超期未检、未提前进行定期检验报备等联系制度。针对一个月以内未进行定期检验报备的电梯使用单位,检验机构及时将情况推送到市局特种设备科,并通过公文传输系统及时通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使用单位,及时进行报备并协调检验机构组织定期检验。9月份,某小区5部电梯因无物业管理(使用单位),未提前1个月进行检验报备,市局特种设备科联合属地市场局及时联系物业单位与维保单位,签定使用和维保合同,并协调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四是推进保险机制,建立电梯责任险。电梯是属于特种设备中安全系数和百姓出行需求量比较高的一种设备。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政策激励、试点示范、宣传引导等措施,激励电梯相关方积极投保,提高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发挥责任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模式,提高保险集中度,降低投保成本。积极开展“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保险创新模式的研究和试点推广,充分运用保险的市场约束激励机制,构建电梯安全社会治理体系。目前,全市在用居民用乘客电梯3415部全部签定责任保险。

五是推进信息公开,加强事后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检验机构将电梯检验报告及相关检验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辽宁特种设备追溯管理系统;维保单位将电梯的运行、维保、故障等信息进行记录、分析和存档,定期统计分析维保质量目标实现情况,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辽宁特种设备追溯管理系统;使用单位坚持“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全力维护电梯质量安全;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累计排查风险电梯3215部,排查发现160部电梯存在电梯底坑积水问题,在9月底前均完成整改。今年10月初,市局聘请专家对14家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了信用评价考核,考核结果按照信用评价考核信用级别为:A级3家、B 级8家、C级3家。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查隐患、排风险、堵漏洞、强监管、遏事故、保安全,为阜新“两个示范市”创建和“双千双百”目标实现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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