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特种设备>>

广西融安县市场监管局召开燃气器具及配件经营单位培训暨告诫会

2023-10-10 14:11: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器具及配件质量监管,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社会和公众质量权益,10月9日,广西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燃气器具及配件经营单位培训暨告诫会,共58户燃气器具及配件经营单位参加。

此次培训,围绕产品外观、标识、铭牌、执行标准等方面,重点讲授家用及商用燃气灶具需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连接用软管需带有明显清晰、不易涂改的保质日期、型号编制及产品执行标准;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不可调节以及销售强排式的家用燃气热水器需配备标准排烟管。杜绝销售未经CCC认证或伪造冒用CCC标志和证书的家用燃气器具、家用燃气热水器以及销售可调节式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通过详细的讲解,为培训的经营单位划重点、明方向,有效引导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会上,还将《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格落实燃气器具及配件质量安全责任的提醒告诫书》发给参会经营单位。

会议强调,各经营单位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认真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应当从正规渠道进货,并查验产品是否具有完整的标签标识、是否具有合格证明等,同时索取供货方的资质证件,保留产品的进货单据;严禁销售来源不明、标签信息不全及假冒伪劣等“三无”产品等。

下一步,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密切关注并持续加强对燃气器具及配件质量的监管,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通讯员 侯汉秋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两万公顷玉米喜获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在浙江 ...

  • 山东省无棣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 ...

  • 河南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服务标准河南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