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3月2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牟平区某木艺坊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有1台储气罐(制造日期2009年9月,推荐使用寿命6年),正在使用中,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报告。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的行为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这台储气罐是从2022年5月开始使用的,一直未经检验。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规定。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处罚。(祝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