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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松本润龙电梯有限公司违法被罚 之前被列入“经营异常”

2023-09-06 09:49: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松本润龙电梯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3年6月16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北京松本润龙电梯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进行询问调查。该公司是北京鸿景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维保单位,签订有维保合同,未按照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两台电梯每年每台维保金额3000元共计6000元,违法所的共计500元。已调查完毕。

该局认为,北京松本润龙电梯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0元;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松本润龙电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程林艳。公司原名为:北京世纪润龙电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制造杂物电梯;销售电梯及配件、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安装、维修、保养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本网注意到,该公司于今年6月23日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去年7月也曾因同样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来于9月被移出。更早之前,还有过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况。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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