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公示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2023第35号)。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2023第35号)
根据上级交办和外地移送,我区有2批次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相关后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湖南元公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围铭水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本局依法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该公司现场已无不合格批次产品。经立案调查,湖南元公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围铭水包装饮用水已全部销售完毕且无法召回。当事人主动分析了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空桶把控不严谨,有异味桶未及时挑出进行特别清洗和消毒,导致了该公司生产的该批次产品其中个别单元“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本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决定。
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阳光壹佰店销售的生姜(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本局依法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该公司现场已无不合格批次产品。经立案调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阳光壹佰店销售的生姜已全部销售完毕且无法召回。当事人在购进被抽检批次时进行了索证索票,并能提供供货商资质,但无法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本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案源线索进行了移送,给予本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决定。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