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

2023-05-24 11:06: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宣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全市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5月22日上午,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南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南岔县同心广场举行2023年“安全用妆,共治共享”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活动。伊春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李松涛出席活动。

image.png

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2处,展板6块,条幅1个,向过往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化妆品知识手册150余份,接受咨询服务200余人次,通过同心广场大屏幕播放牙膏等化妆品相关知识,宣传化妆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

同时,在南岔县东方红幼儿园开展化妆品科普大讲堂进校园活动,普及化妆品安全常识及使用误区以及应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措施,提高了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意识。

image.png

活动现场设置了2处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箱,消费者可将家中的任何品牌化妆品正装空瓶带到现场进行置换小礼品。共回收化妆品包材200余份,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培养绿色低碳意识,为创建节约型社会贡献力量。

李松涛强调,此次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是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能力作风“工作落实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提升了群众对儿童化妆品和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认知程度。

下一步,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做好化妆品监督抽检和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促进全市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宠物咖啡馆里待半天成为新时尚

  • 宠物食品产业迎来发展风口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检测室人 ...

  • 河南省渑池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食品 ...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构建现代先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