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年初以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尖山分局三利、三江、国贸和地下街市场监管所重新整合消费者维权服务资源,克服诸多困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高效地处理消费者投诉,得到了消费者、商家的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打破辖区壁垒,实行“首接”负责。四个基层市场监管所管辖该市各大商场,是居民消费主战场,消费纠纷投诉量大,为了保证消费者投诉及时受理,各基层市场监管所打破了辖区壁垒,实行“首接”负责制,即消费者到现场投诉,第一位接待人无论消费纠纷是否发生在自己辖区,都自动成为此次案件的责任人,负责信息的采集、录入,相关政策的讲解、答疑,具体案件的转办、督促,以及与消费者的沟通、反馈,保证消费纠纷案件的及时受理和消费者情绪的安抚。截至目前,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消费者满意度达98%以上。
二、缩减时效流程,争取即时办理。不同渠道接办的消费者投诉,采取不同的处理时限和流程。如12315转办的消费者纠纷,受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改为2个工作日,调解场所尽可能选择商场的消费者维权服务站,尽最大可能减少消费者和商家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对于直接到所里的投诉,争取即时办结,以提升服务质量与消费纠纷调解的时效性,力争达到消费者满意。
三、案情集体研判,作出防控预案。新的形势下,各种新的消费纠纷层出不穷,个别消费者对调解纠纷的程序不理解,“职业打假人”的出现,都考验着基层市场监管所的案情处理能力。针对服务违约、虚假宣传等比较棘手的纠纷,四个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聚在一起,集思广益,出谋划策,集体讨论,既要保证消费者、商家的合法权益,又要保证不发生舆情事件。目前,总计开展商讨20余次。
四、强化宣传引导,改善消费环境。通过商场的广告屏、广播等方式,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传单及消费警示,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引导消费者合法维权,提升消费信心。同时,加大对各商场维权服务站的督促指导,规范维权服务站办事流程,对处理调解纠纷人员定期培训,增强其处理投诉的能力等。并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民生用品价格、农资农药质量等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供稿: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