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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行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2023-04-11 17:13: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6月,陕西省略阳县市监局接县12345政府平台信息,举报略阳县某眼镜行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为了不让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要求调查处理。接到转办后,略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眼镜行用于眼镜验光用的焦度计、客观式全自动电脑验光仪、验光镜片箱等3台计量器具未检定,无检定合格印证。自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一直使用该验光用计量器具开展青少年验光服务。略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眼镜行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行为作出罚款74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评析】

日常生活中,计量无处不在,人人使用计量,处处利用计量。计量是保障公平贸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法定要求。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案,从事验光经营的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是否属于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强制检定。“使用无合格检定印、证,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禁止性规定。依据《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来源:汉中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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