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3月31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山东弘德医药有限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山东弘德医药有限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山东弘德医药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附件:山东弘德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法定 代表人 | 质量 负责人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有效 期至 | 备注 |
山东弘德医药有限公司 | 鲁BA5383513 | 王笃鹏 | 朱聪聪 |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东都镇东都一村蒙馆路路北东50米 | 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 2024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