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拓宽消费纠纷解决渠道,打造放心消费环境,2022年,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积极推进在线纠纷解决(以下简称ODR)机制建设工作,ODR机制运行效能逐步提升。
ODR机制建设基础不断夯实。ODR企业是ODR机制建设的基础,其数量和质量决定着ODR机制建设的实际成效。2022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宣传引导工作力度,通过深入企业走访座谈、发放ODR宣传手册等方式,使越来越多的企业主动申请成为ODR企业;组织ODR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确保ODR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高。全年全省新增ODR企业326家,截至2022年底,全省ODR企业总量已达790家。
ODR机制工作质量稳步提高。2022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逐步将ODR机制建设工作目标由“增加ODR企业数量”向“注重ODR机制工作质量”转变,通过对ODR企业开展业务指导、信息交流、效能评价、正向激励、动态退出等工作,积极引导ODR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践行ODR承诺,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全省ODR企业纠纷按时办结率由2021年的83.12%提升至95.46%。
ODR机制建设成果逐渐显现。随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宣传引导,ODR机制社会知晓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选择ODR机制这一绿色、快捷通道解决消费纠纷,ODR机制纠纷处理作用不断提升。全省通过ODR机制处理纠纷由2021年的568件上升到2022年的1480件。
随着社会对ODR机制认可度的不断提升,ODR机制将更能发挥其快捷、高效化解消费纠纷的特点,帮助更多消费者和企业节约维权成本。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ODR机制建设工作迈向新台阶。(供稿:辽宁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