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甘市监发〔2023〕46号,简称《通知》),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要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突出强化产品质量源头、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末端使用三个环节安全管理,完善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工作合力,提升电动自行车监管力度,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明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生产企业源头监管,认真落实电动自行车整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从源头上防范电动自行车出厂后擅自解除限速;要加强产品认证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无证生产、虚假认证、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要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外卖平台监管,督促电动自行车使用较多的外卖等即时配送平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宣传,向社会全面宣传禁止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增强各级安全意识。
《通知》强调,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通知》落地见效。(供稿:甘肃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