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消费维权机制让买卖都放心
重庆渝北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措施优化维权处置机制,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
□ 黄志毅 本报记者 谢 旺
伴随各类广告、折扣券、礼品卡、VIP会员卡“满天飞”,“最终解释权”一词也映入消费者眼帘。近日,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管局快速完成调查,对重庆某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日前,该局执法人员接群众反映,依法对位于渝北区龙塔街道的重庆某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在当事人的微信公众号商城内“禾苗礼品卡5000元”“禾苗礼品卡3000元”“禾苗礼品卡2000元”商品待售,商品详情的储值说明项标注有“最终解释权归某禾农业所有”等内容。
龙塔街道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介绍,当事人向消费者提供的礼品卡格式条款含有“最终解释权归某禾农业所有”内容,这一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执法人员还强调,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是无效的,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该局执法人员表示,在遭遇“最终解释权”纠纷时,消费者首先应该和商家主动沟通,在沟通无果、且明确消费者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近年来,渝北区市场监管局以12315平台为抓手,深化成渝两地消费维权合作,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根本指引,形成了两大高效消费维权机制。
聚焦“保质量、稳价格”,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消费维权处置机制。该局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首问首接”制度,建立落实投诉举报处置“三级联动机制”;压缩受理时限“提效能”,实现消费纠纷快处、快赔、快退,及时回应市民关心关切。
强化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构建多元化解消费纠纷机制。该局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建立30个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等消费维权服务站,目前渝北区共建立88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同时,该局积极推进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系统)企业发展和建设,发展涉及电子商务等领域的21家企业入驻全国12315平台,进一步促进消费者与经营者在线自行协商解决消费纠纷机制建设。
渝北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局将通过查处违法行为、曝光部分典型侵权案例、开展消费维权法律宣传,敦促商家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