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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拉小手 小手齐步走”——产业集聚区成立质量合作社的可行性分析研究

2023-01-20 13:11:40 中国质量报

“大手拉小手 小手齐步走”

——产业集聚区成立质量合作社的可行性分析研究

□ 刘笑峰

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意见》,指导各地聚焦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江苏省南通市在全国首创“家纺质量合作社”模式,走出一条具有南通特色、助力小微企业提质增效的发展新路。2022年4月,以中国南通家纺城家纺质量合作社为代表的质量合作社模式,入选全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典型案例,为在产业集聚区成立质量合作社释放了积极信号。

一、运行模式

家纺质量合作社由南通家纺城管委会、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和高等院校、检验检测机构、家纺商会、品牌企业共同发起,吸纳规模企业、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为合作社成员,采取“大手拉小手、小手齐步走”的方式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升家纺产品质量。

各发起单位及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家纺质量合作社发展。家纺城管委会负责家纺个体工商户转企或转规模以上企业过程中质量提升的总体规划,负责个体工商户申请加入质量合作社事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部署推进质量提升行动,以及企业标准提升、品牌促进、产品质量监督、消费维权等事宜;高等院校负责质量人才培养;检验检测机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家纺商会负责行业规范的制修订,引导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规范经营;规模品牌企业负责“大企拉小企”,帮助指导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二、主要成效

产品质量全面提升。家纺质量合作社通过打假治劣、扶优扶强、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实施退出机制等监管措施,增强家纺企业质量诚信与风险意识,营造“诚实守信、以质取胜”良好氛围。推动建立家纺商会标准化委员会,加快团体标准的深度培育、发布、推广。市场监管部门每年为社员单位开展免费贯标培训、提供无偿标准文本,督促社员单位严格执行标准,并在生产加工环节加强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规范家纺行业生产秩序。2021年,全市家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92.7%,同比上升2%。

公共服务优化融合。一是家纺质量合作社与南通市纤维检验所联合共建通州纺织品检验中心,检测范围涵盖纺织面料、纤维制品、服装、床上用品四大类226个项目,为社员单位提供包括前期咨询、方案制定、试件接送、试验实施及后期整改在内的“一站式”检验服务。二是以中国南通(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为载体,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试点通过验收,并正式开展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业务,家纺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出具报告的周期由之前的2个月到3个月缩短至当前的15个工作日。

结对帮扶共赢发展。家纺质量合作社在社员单位中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为企业提供产品标准、企业现场管理、质量管理方法等方面的体系化培训,逐步规范企业质量管理行为,破解小微企业质量管理瓶颈问题。首席质量官作为企业“第一质量人”,对质量管理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判,制定质量改进对策措施,推动社员单位向规模化、公司化运营模式转变。截至2021年底,社员单位中有60余家个体工商户已转为公司化运营模式。在首席质量官制度基础上,家纺质量合作社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牵线小微企业和规上企业开展深度合作。让小微企业派员在大企业跟班学习,形成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共振的高质量发展态势。

聚力放大地区优势。作为家纺产品集聚地,家纺质量合作社始终将深化家纺产业商标品牌建设和净化市场秩序作为工作重点,放大区域优势,提升整体形象。2021年,在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通州家用纺织品商会申请3件集体商标核准注册,并优先鼓励合作社社员单位使用,共同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凝聚力,扩大国内及国际市场影响力。与社员企业建立政企协作维权打假机制,加强对家纺产业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

三、可推广模式

近两年,借鉴家纺质量合作社的成功经验,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将质量合作社模式推广至大米行业和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行业,有效规范了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向上发展,并总结了以下几点可推广经验:

一是实行“六统一”模式。按照统一产品标准和标识、统一产品检验检测、统一建立首席质量官、统一建立质量信用体系、统一品牌发展建设、统一执法监督的“六统一”管理模式,对合作社进行管理,帮助社员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六统一”是对“一站式”服务的具体诠释,全链条的“质量+‘一站式’”服务机制,为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提供新动能,助力行业整体质量水平提升。

二是遵守公约约束。社员单位需遵守质量合作社公约这一共同行为准则,公约由全体社员共同议定,明确质量合作社宗旨、原则、职责义务、社员企业基本条件、进退管理监督机制。公约规范社员的经营行为,增强质量合作社的约束能力。

三是发布质量承诺。社员单位需向社会发布质量保证承诺,这成为质量合作社与消费者之间的衔接桥梁,有利于及时处置产品质量问题投诉,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展现质量合作社的责任担当。主管部门根据抽检结果及投诉情况对社员单位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公示,形成正向促进作用。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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