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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医疗药品用品价格提醒告诫

2022-12-07 20:35: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管局现对全市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和广大群众提醒告诫如下:

一、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要坚决杜绝以下价格违法行为:

1.医疗药品用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2.医疗药品用品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恶意控销、以不公平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

3.医疗药品用品零售企业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的行为,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医疗药品用品等行业协会或其他销售机构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巡查力度,上述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魏晓燕)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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