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徐州市2022年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市市场局淮海国际港务区分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促进检验检测行业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机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徐市监通〔2022〕97号)要求,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对双随机抽取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分2个组,共计检查10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抽查检验检测报告400余份,发现47条问题,检查结果均经检查组和被检查机构现场确认。
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进行检查。检查重点为以下四方面:一是检查相关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保持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二是检查检验检测工作流程的符合性、操作的合法性;三是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严查是否存在未经检验检测、篡改数据、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报告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各监管部门侧重的检查内容。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本次监督检查,发现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以下几类主要问题:
(一)管理体系问题。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普遍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质量控制不到位的情况。《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改后,质量手册未持续改进;标识、标线、警示标语、标准公示等缺失;不合格报告未存档;人员设备档案管理不到位等。
(二)仪器设备问题。设施设备不满足检测要求,其中滚筒制动台前后地面的附着系数不符合要求;配备的水平尺不能满足全部检验车型的要求;排放检验对气体分析仪未进行物理隔离;尾气取样管过长;未配备用于监测排放检验环境的温湿度计和大气压力计;部分仪器设备未做检定校准、未进行校准确认,外检设备管理问题较为明显;光电开关安装位置不符合检测要求等。
(三)报告数据问题。现场检查发现部分未按标准开展检验检测的报告;存在漏检项目,如漏检栏板高度、悬架、货厢/罐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等项目。
三、处理意见
经四部门现场检查和对检查结果的集中分析研判,逐条分析检查问题,明确两类处理建议:辖区局业务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机构自行整改。6家机构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存在轻微问题,将由其自行整改;4家机构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将由四部门各自依据职责进行调查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移交辖区局调查处理类。通报发出后,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职能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12月30日前,各具体经办辖区局向各自市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处理结果。
(二)机构自行整改。各相关机构收到通报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检验检测程序,强化质量体系运行,并形成整改报告,于11月30日前经各辖区市场监管局现场审核确认后,统一上报市市场监管局。
各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此次整改情况的长期有效性进行跟踪检查,运用好此次检查结果。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积极探索建立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我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水平。
附件:2022年度徐州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问题及处理建议.pdf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州市公安局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