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2-11-07 17:45:45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指导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规范标识,引导科学合理使用特医食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tsspsypzcc@samr.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并在信封上注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起草说明.doc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充分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

  •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坚持质量为 ...

  • 中检上海携手得物App开展全方位鉴 ...

  • 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对超市开展现 ...

  • 沾临黄河特大桥路面沥青摊铺全部完成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