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本网从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扬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近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该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召开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提醒会。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增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市区5A、4A信用等级37家物业服务公司出席会议。
夏增忠在会上提出了三个要求。一是以人为本,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做好“服务员”。“以人为本”的物业管理即“以业主为本”,就是要始终贯彻“精致服务,对民负责”的思想,严格执行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和要求,该提供的硬件要落实,该服务的项目要到位,该组织的活动要实施,切不可流于形式,应付了事,推诿塞责,要以优异的设施、优良的环境、优质的服务赢得业主的口碑,使物业保值增值。二是依法经营,严格落实政策法规,做好“执行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执行各项价格法律法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定点公示公共能耗费和电梯运行费收支情况,按每个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能耗、每部电梯分别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三是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管理员”。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客服电话、前台服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搭建物业与业主之间沟通的桥梁,第一时间对业主需求给予答复和处理,改变“平时不见面,一年见一面,见面就收钱”的现象,自觉做到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办业主之所盼。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共能耗费和电梯运行费的成本和收支单独列账,对公共水电费和电梯电费的分摊结余和使用情况定时定点公布,突出公开透明原则,减少业主矛盾,降低投诉举报率。
会上,扬州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物业服务收费及公共能耗费、电梯运行费相关价格制定政策进行了讲解;扬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从行业主管部门角度对物业服务管理要求及收费政策法规进行了解读。万杨物业、万科物业、恒通物业、爱涛物业、珠港物业5家5A信用等级物业服务公司分别作规范收费表态发言,37家物业服务企业现场签订了《扬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诚信承诺书》。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对近年来物业服务收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典型案例通报。
下一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与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开展联合抽查和检查行动,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公共能耗费和电梯运行费公示分摊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对存在的问题拒不整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并通过纳入信用管理系统及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进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