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贵州坚持高标准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启动2022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

2022-07-06 22:29: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嘉)7月6日至7月15日,贵州省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7月6日下午,贵州省政府新闻办邀请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贵阳海关相关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问题。

贵州省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7月6日在贵阳召开

努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发布会现场,贵州省政府食安办副主任,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元怀主要从三个方面介绍贵州省食品安全的总体情况。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元怀

坚持“党政同责”,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组织领导

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动落实食品安全战略。不断建立完善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由省长任主任,分管副省长任副主任,省委、省政府多次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调研,专题研究食品安全重点工作。9个市、自治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部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并将食品安全纳入同级党委、政府重要督办事项和高质量发展考核重点指标,通过督查、通报、约谈等方式,对食品安全工作实施严抓重管,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全程严把食品安全“十个关口”

一是把好源头关。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净化农资市场。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坚持检打联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抓手,坚持补短板、强治理、严监管、抓重点;二是把好校园食品安全关。以“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和风险专项监测,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建设“校园食品安全自查平台”,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全覆盖培训考核。印发中小学、幼儿园高风险食品目录,建立学校食品安全餐前查验制度。稳步推进校园“明厨亮灶”建设,贵州全省学校“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9.7%;三是把好餐饮质量安全关。围绕治理“餐桌污染”、制止“餐饮浪费”,全面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管控力度,着力优化餐饮服务市场环境,切实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四是把好“小作坊”食品安全关。聚焦身份数据化、行为数据化、数据关联化,持续打造食品生产“小作坊”综合治理体系。强化重点区域防控、重点问题整治,以白酒等小作坊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监管;五是把好大宗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关。组织开展食品标签、面制品、肉制品等专项执法检查,不断规范大宗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六是把好网络餐饮安全关。持续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督促落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对条件不具备、设施较差、存在食品安全严重隐患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小餐饮,要求其“关、停、并、转”;七是把好抽检监测关。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聚焦“米袋子”“菜篮子”等日常大宗消费品和高风险食品开展监督抽检。2021年以来,完成食品抽检18.9万批次,达4.9批次/千人;八是把好冷链食品安全关。紧盯疫情防范风险点,建立联合防控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冷库底数、贮存条件、追溯管理、污染风险、环境卫生、物流运输、产品质量“七查”行动,加快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贵州全省3995家冷链食品相关企业接入“黔冷链”系统。进一步落实“三证、三专、四不”的闭环管理措施,督导食品经营重点场所按疫情防控要求实现消杀全覆盖,对冷链食品实行全流程可追溯管控,牢牢守住了新冠病毒不通过冷链食品传播的底线;九是把好执法办案关。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深入开展解决群众食品安全“急难愁盼”问题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及“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等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十是把好食盐监管关。加强食盐质量和专营秩序监管。全省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和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

坚持多元参与,全力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与支持企业发展有机结合,对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开展抽查考核,抽查考核覆盖率连续两年达100%;针对种养殖大户等主体对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培训,覆盖率达100%;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探索建立“党委、政府、部门、公众”四位一体大宣传格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举办贵州首届“食品安全论坛”。利用电视、广播、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平台,形成良好宣传舆论氛围;三是畅通投诉渠道。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工作,全省实现“12315”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双号并行,“7×24”小时人工接听,集中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四是实施“双安双创”。指导贵阳市、六盘水市持续开展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对已命名的9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工作指导,加大产品宣传推介,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

姚元怀表示,下一步,贵州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锐意创新,攻坚克难,努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农产品质量稳中向好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胡继承表示,近年来,贵州省农业农村部门强化执法监管,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扎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向好,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围绕茶叶、蔬菜、水果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充分发挥贵州生态、山地优势,挖掘传承传统农耕文化,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认证,目前贵州省共有农产品地理标志154个,数量居全国第8位。

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根据全国统一安排部署,动员鼓励全省蔬菜、水果、畜禽、禽蛋、水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具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做到产品凭证上市销售。

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一是常态化开展安全监督抽查。坚持检打联动,每年制定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并组织实施。2021年,贵州省共计抽检农产品5.9万个,合格率99.8%。立案查处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二是开展农资打假,净化农资市场。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广泛开展宣传普及,开展非法添加、含量不符合要求、侵权假冒等问题执法检查。今年1-5月,共出动执法人员3万多人次,立案1476件,同比增加37.4%。三是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2021年6月,制定出台了《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围绕14个重点品种,采取控源头、抓生产、强执法、盯上市等手段,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常规农兽药使用超标问题。2021年专项行动以来,开展专项抽样监测1.3万个,不合格样品38个,均已立案查处。除草剂整治成果不断巩固,增加了贵州干净茶、干净菜、干净果的美誉度。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持续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继续对农业农村部命名的凤冈县、习水县、江口县、长顺县雷山县、七星关区等9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工作指导,加大产品宣传推介,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同时,指导福泉市、湄潭县、开阳县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争取创建成功。组织动员黔西市、平塘县、六枝特区等地参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履行校园管理主体责任

贵州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解燕表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千家万户,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贵州省教育厅以师生为本,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抓责任落实,着力提升管理成效。该厅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各市(州),各县(区、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职责,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学校主要领导每月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周不少于1次到学校食堂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主管食堂的负责人和校医应每天到食堂检查工作。中小学校(幼儿园)坚持做好陪餐工作,并做好记录。2022年以来,贵州省校园内未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抓自查整改,着力促进提质增效。一是开展全面自查督查。4月4日,该厅组织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针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建设、食品索票索证、食品采购储存、食品烹饪加工、菜肴备餐与保存、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卫生管理、餐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校园超市等重要环节、重要节点,开展全面自查,梳理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二是强化“回头看”。该厅在各地各校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检查,自5月起共开展了5次督查检查,覆盖全省9个市(州),涉及学校100余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和属地教育部门反馈,并督促及时抓好整改。

抓评议考核,着力强化结果运用。一是抓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明确了3项学校食堂重点建设任务,“明厨亮灶”要100%覆盖、“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要达到65%以上;贵阳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要达到100%。该3项建设任务已纳入今年学校食品安全考核。二是抓日常工作考核。将各市(州)教育局和各省属学校校长(园长)履行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学校食堂食品索票索证管理等内容,作为校园食品安全常规考核的重点内容。

抓处置能力,着力确保安全稳定 。一是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类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培训力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最大限度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强化追责问责。对应急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和学校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学校发生校园食品事件的,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不落实、走过场的,尤其是屡次不改的学校,将全省通报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提请有关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对出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移交司法、纪检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打击违法犯罪成效显著

贵州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张开华表示,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最基本的公共安全。贵州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推动警种专业化,实现打击犯罪能力提升。2021年8月,贵州省公安厅新组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统一承担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和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的职责,实现了职能整合、布局优化、力量扩充。各市(州)、县(区)也参照组建了专业队伍,基层食药环侦力量得到加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能力明显提升。

二是推动打击精准化,实现专项整治提质增效。组织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紧盯涉及民生的食品安全领域突出违法犯罪问题,分门别类、精准打击,将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制度化、常态化,坚持网上网下结合、专项打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综合应用提级侦办、异地侦办、挂牌督办等措施,统筹开展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农资打假和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持续提质增效。

三是推动执法规范化,实现办案质量稳步提升。公安机关深化执法监督,全面加强案件侦办全流程监督管理、质量监控和整改纠错,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要求,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升执法质量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了解,2021年以来,贵州省公安机关共侦破食品安全领域刑事犯罪案件4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8人,涉案金额3.7亿余元,先后侦破了一批食品犯罪大要案件,强力震慑了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分子。

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涛表示,民生所盼就是检察所向,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生问题。贵州省检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依法履职、极致办案,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坚持从严基调,重拳惩治违法犯罪。贵州省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按照“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犯罪的工作要求,全力铲除犯罪源头,摧毁犯罪网络。一是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共计239件,占受理逮捕案件数的87.23%。二是重点保护从重打击。对涉及一老一小、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在中小学校园、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及周边,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销售伪劣食品等犯罪从严追诉,从重、加重处罚。三是多措并举全面监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诉讼监督。去年来,监督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立案41件4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4人。四是多维度刑罚惩处。坚持落实“处罚到人”,加大禁止令、从业禁止、罚金刑、没收财产刑适用力度等量刑建议的综合运用,切实提高违法犯罪成本。

公益惩罚性赔偿,有效维护公共利益。贵州省检察机关深度融合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使刑事诉讼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同频共振,用联合惩戒发挥追责功能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震慑和警示潜在违法者。坚持“执法办案+调研分析+检察建议,到最终推动制度机制建设”的工作思路,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发出检察建议,依法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

做实重点专项,确保行刑无缝衔接。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密切协作,实现行刑衔接全覆盖。一是联合行政执法机关,紧盯民生热点,联合开展“四个最严”、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空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农资打假等专项活动,切实维护民生利益;二是出台《贵州省检察机关“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突出打击侵权假冒、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动,深挖彻查全面打击;三是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与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专门文件,共同促进法治市场监督建设,健全完善相关行业、领域治理体系。四是开展联合培训提升办案质效。2021年,贵州省检察院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药品监管、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全国检察机关食药犯罪检察业务视频培训,对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答疑解惑、达成共识。

全方位履行主业主责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皮宇飞在回答中国质量报提问时表示,近年来贵州省卫健部门始终坚持以“最严谨的标准”为核心,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抓手,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认真落实风险监测任务。围绕国家监测计划,结合贵州省实际,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2022年,增加6项省级专项监测,包括特色产品刺梨鲜果、黄粑、酸汤、食品用塑料包装材料、新鲜食用菌和学校集中配餐监测,狠抓监测任务的全面落实。及时将监测结果通报相关主管部门,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依法加强标准管理工作。一是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制定了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更好服务企业发展措施,竭力服务特色食品产业转型和企业发展。2018年至今,共制定发布铁皮石斛、灵芝和天麻等35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推进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工作。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培训宣传、跟踪评价。积极宣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增强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知晓率。

毫不放松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对冷链食品运输、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风险防控与处置,实施全程追溯管理。健全冷链食品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及时进行风险研判评估,指导预防性全面消毒,坚持“批批检测、件件消毒”闭环管理,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组织多领域专家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注重强化科普宣传的社会性、科学性和通俗性,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六进”活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不断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强力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

贵阳海关二级巡视员陈力表示,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是海关系统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贵阳海关对标最严谨的标准,开展最严格的监管,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强化最严肃的问责,严密保障贵州进出口食品安全。

出台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先后制定出台了《贵阳海关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5年)》《贵阳海关进一步促进贵州茶叶扩大出口工作方案》《2022年贵阳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等文件,对进出口食品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民生供给,服务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第一,强化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2021年至今,贵州省进出口食品价值总额58.28亿元,同比增长45.87%。未收到国外官方对贵阳海关出口食品不合格的信息通报。第二,组织开展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2021年,开展包括茶叶、蒸馏酒等样品的检测,获得检测结果3716项次。第三,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2021年,扩增检测项目331项,实验室检测项目共达1277项,为贵州进出口食品安全提供充分技术支撑。第四,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与执法互助。加强与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的沟通配合,坚决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

保障民生供给,服务经济发展。第一,全面加强出口食品源头管控。规范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和生产企业备案,组织开展海关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资质申请、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业务培训,帮助企业优化管理制度,提高质量安全水平;第二,扶持贵州人工养殖鲟鱼出口。主动上门服务,手把手帮扶,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帮助应对国外技贸措施,指导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关税优惠政策,组织开展出境水生动物监测工作,不断压缩整体通关时长;第三,全力推动“黔茶出海”。立足产业实际、紧扣企业需求,出台促进贵州茶叶扩大出口11项工作措施,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时长压缩到3个工作日,持续跟踪主要贸易国家地区政策,及时做好政策宣讲和培训,助力贵州茶叶畅通国外市场。2021年至今,贵州省共出口茶叶7623吨,货值15.67亿元,同比分别大幅度增长。

(责任编辑:闫冬)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2022北京(首届)荷花文化节启动 ...

  •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通州区商 ...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力量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 ...

  • 江苏省药品监管局审评核查常州分中心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