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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叙永县互惠土杂店销售的1批次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1期)

2022-07-06 21:16: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6月29日,四川省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叙永县互惠土杂店销售的1批次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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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叙永县互惠土杂店销售的1批次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期)

叙永县市场监管局在进行食品监督抽检过程中,发现叙永县互惠土杂店销售的1批次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2-01-12;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被抽样单位名称:叙永县互惠土杂店;被抽样单位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叙永镇东大街10号叙永县叙永镇肉联厂内;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无法开展核查处置。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3月17日向叙永县互惠土杂店送达了上述不合格产品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等材料,并实施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

经查明:现场执法人员未查见该批次产品。该批次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共2公斤,货值160元;销售2公斤,剩余0公斤;封存0箱,共计0公斤。产品已流入市场销售终端,无法召回。

(二)原因排查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造成。

(三)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处罚款600.00元(大写:陆佰元整)。

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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