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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

2022-07-01 10:37: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大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打传办”)从5月起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强化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之间配合,建立街道社区群防群控治理机制,开展跨区域协同执法合作,在继续做好线下聚集型传销打击防控的基础上,依法严厉打击网络传销活动,严格考核评价标准,压实基层打传主体责任,全力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引导企业规范合法经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抵制防范网络传销的意识。

重点打击

(一)网络购物型传销。

打着 “电子商务”“消费返利”等旗号,以“社交电商”“分享经济”“自用省钱、分享赚钱”为噱头,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

(二)网络投资理财型传销。

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旗号,攀附曲解金融创新战略和社会热点概念,以高额返利、创新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的传销活动。

(三)网络创业型传销。

打着“居家创业”“隔离经济”“网络兼职” 等旗号,以“动动手指轻松赚钱”等话术吸引群众加入,从事视频点赞、视频观看、广告点击、会员卡销售的传销活动。

(四)虚拟货币型传销。

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 等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 等方式进行概念炒作和虚假宣传,吸引群众参与的网络传销活动。

(五)养老诈骗型传销。

打着“消费养老”“投资养老”等旗号,以提供“养老服务”、赠送“养老产品” 等方式引诱群众参与的网络传销活动。

(六)其他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举报电话

市打传办提醒广大市民,如有发现网络传销行为,或已成为网络传销的受害者,要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110、12345或0411-84358365

举报邮箱:dl_fbzdjzc@sina.com

科普知识

一、网络传销主要表现形式

(一)“电子商务”式:不法分子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并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二)“免费获利”式:社会上出现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的兴趣,最终上当受骗。

(三)“网上创业”式:打着“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的宣传旗号。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四)“网络博弈”式: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业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五)“爱心互助”式:某些网站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

二、教您识别传销组织

(一)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如购买一定金额商品)。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二)拉新人加入。即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通常下线要扫推荐人二维码或输入推荐人ID),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三)团队计酬。即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三、被传销了该怎么办

一是如果被骗到外地,到达当地后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所谓放松;要看你的身份证、借打你的手机……发现情况不对时,你一定要机智、冷静应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逃脱。

二是一旦掌握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证据确凿后,应设法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三是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当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当设法弄清其所在详细地址,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四是如果你发现了传销行为,或你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当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张彦明)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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