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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2-06-27 16:53:35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反垄断法》,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ldy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

附件:1.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

2. 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6月27日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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