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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渚所开展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2022-06-24 14:55: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安徽省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渚所于2022年6月,通过四个方面开展了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一、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辖区1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符合生产卫生规范要求、食品原料使用、人员健康、添加物质使用等情况。支持和鼓励食品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及时转化为食品生产企业。

二、对农村食品销售行为进行专项整治。1.规范食品销售主体资格。对辖区内食品销售者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摸清83户食品经营户;2.开展食品销售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整治行动;3.集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为。集中整治农村食品市场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证明、无食品标签的食品,以及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组织对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监督食用农贸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查看食用农产品快检室检测情况,每天完成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以及非法添加物等项目快速检查不少于15批次。

四、对农村餐饮服务行为进行专项整治。1.规范主体资格,摸排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115家;2.严格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格许可审核,对餐饮服务经营条件进行严格把关,重点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批;3.规范餐饮服务行为。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4.强化对农村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校园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治理整顿;5.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备案和分类指导制度;

通过此次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摸清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加强了监管,同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进行了责令改正,压实了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了食品生产经营者软硬件条件,进一步保障了农村市场食品安全。(通讯员 张远强)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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