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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盛源康科技有限公司护眼广告违法 被罚1万元

2022-06-24 14:33: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3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曝光5个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大连盛源康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含有疾病治疗功能违法广告案。

2022年1月14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大连盛源康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宣传内容的广告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处罚款1万元。

经查,2021年11月,当事人利用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万相台发布了“梵视明眼全息视力仪”广告,内容含有“四位一体科学护眼,强壮晶体,明亮双目,自动寻找明目穴位,模拟针灸大师手法,刺激眼部经络……出现并发症视网膜脱落等”涉及疾病治疗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该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

全息视力仪是普通产品并非医疗器械,本案中当事人使用医疗用语介绍仪器具有疾病治疗功能蒙骗消费者。提示消费者在选择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应警惕商家混淆视听、偷梁换柱的宣传用语,加强辨别能力,避免上当受骗。(来源:辽宁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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