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浙江杭州余杭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特种设备精准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全链条闭环体系,坚决防范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一、明职责,落实安全监管各方责任
一是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究”,依据“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领导机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落实有效管控举措,提高工作合力;开展有针对性的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研判,查找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及时闭环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连日来,余杭区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德庆带队赴建华长城机电市场、小餐饮店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市场产权不清、管理混乱等问题督促市场方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整改安全隐患,同时形成督查整改单抄告属地镇街,落实整改。
二是推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结合属地实际情况,发挥全科网格优势,全面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针对涉及制冷行业、制冷设备设施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安全附件未经校验投入使用的严重违法行为,闭环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停则停、应关则关,并及时将违法线索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跟踪查处。截至目前,全区31家农贸市场和19家专业市场完成一轮全覆盖督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30余条,现场督促市场方立即整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5家,发现隐患5个,立即整改1个,限期整改4个;检查小餐饮店124家,发现涉嫌违规使用生物油燃料4 家,后续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结合日常工作,严格督促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配足持证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落实应急人员、应急装备和应急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符合要求。
二、重监管,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一是推进城镇“燃气检验”专项行动。督促燃气使用单位、经营单位、施工单位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管道在施工前履行好告知和监督检验,确保法定检验率达到100%;对市场上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进行全面的排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行为和经营者发布产品信息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是开展“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发挥行业属地监管优势,全面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配合执法部门落实超期未检问题的立案查处和闭环处置;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整治故障高发电梯和小区,推动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等电梯的物联接入,推进电梯智慧监管,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针对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三区开展叉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推进所有叉车作业人员扫码上岗作业,有效防范无证驾驶和违章作业。
三是全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邀请权威专家参与检查、执法过程,加大隐患查找发现率,对反复出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执法联动,加大查处力度,提高震慑效应;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特种设备“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行为,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严重违法案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此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加大执法监管处罚力度,增强警示作用。
三、强宣贯,培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意识
一是扩大安全生产理论和政策学习。组织开展“一把手”谈安全发展活动;深刻领悟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省25条实施意见和市50条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和具体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强化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普法学习,强化安全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安全生产理论学习11次,开展“一把手”谈安全发展活动2次。
二是提升全民特种设备安全素养。集中开展有特色有成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构筑区镇联通、部门互通、线上线下联动、主流和新兴媒体融合的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安全宣传体系,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积极引导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增强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全员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结合平安创建、社会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和“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指导企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演练,提升企业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水平。
(供稿: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