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倡议书

2022-06-07 13:20: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完善消费体制机制,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按照《黑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拓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覆盖面的通知》的要求,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倡议广大线下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一、自愿承诺。秉承“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各实体店经营者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承诺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鼓励经营者承诺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

二、履行承诺。承诺的经营者应当依承诺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严格履行退货承诺。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不拖延,及时办理退货,及时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三、主动公示。承诺的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向消费者公示本店无理由退货规则。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主动向消费者说明实行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退货程序等内容。

四、接受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希望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承诺,认真践诺,共同推动全市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售后服务的整体提升,营造放心良好的消费环境!

联系电话:桃山分局 2913115

新兴分局 2913169

茄子河分局 2913171

开发区分局 2913191

北 兴 所 8861315

勃利县局 8512315

(供稿: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山东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以“食 ...

  • 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开 ...

  • 江西于都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走进校 ...

  •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构建食品安全智慧监 ...

  • 6月7日迎来世界食品安全日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