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电动车综合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强化和巩固电动车整治行动成果,5月18日,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和完善电动车经销商户“一书一告知”制度,即自我承诺和知情告知,不断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
《关于规范电动车销售行为的承诺书》要求电动车经营者落实店堂明示制度,分区销售机动车、非机动车。守法诚信经营,不摆放、不销售无CCC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和无CCC证书或未被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及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不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
“一书一告知”制度推行后,电动车经营者每出售一台电动车都会将《电动车消费者知情告知书》发放到消费者手中,向消费者作出全面说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因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实、不全面及销售不合格产品的(或改为导致无法到公安部门上牌的),经营者将无条件向消费者承担退货、更换等民事责任。若消费者发现相关违规行为或权益受损时,可拨打12315或110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该制度的推行,强化了经营者的“红线”意识,引导消费者主动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自觉抵制购买和拒绝驾乘非标违规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辆,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通讯员 王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