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加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近日,河北省海兴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电动车销售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的重点是,加强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监管,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3C认证、伪造认证证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等行为进行检查,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等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速限值、整车质量、尺寸限值等项目进行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依照国家标准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与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确保销售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详细解读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有关规定,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销售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2家次,签订、张贴《电动自行车销售质量安全承诺书》30余份。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河北省海兴县市场监管局 王玉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