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巩固限塑专项执法行动成果,浙江舟山普陀山市场监管分局景区所在前期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限塑治理工作。
一是守好限塑工作桥头堡,巩固前期整治成果;普陀山综合市场是辖区内塑料袋主要使用、消耗的场所,经过一年多整治,限塑工作卓有成效。综合市场内以立牌、公告、价目牌多形式对大、中、小三种规格的购物袋明码标价。市场摊位主动提供可降解St(淀粉)塑料袋,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以及三无塑料袋已销声匿迹。
二是开展明码标价价格执法,确保塑料袋有偿提供;根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经营户不得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景区所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对辖区内市场摊位、便利店、商亭、奶茶店等重点经营主体81家进行全方位检查。对5家仍未落实有偿提供塑料袋的经营户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过此次全方位执法,确保辖区内经营户有偿提供合规塑料袋,建立购销台账,明码标价,在限塑的同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三是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增强餐饮单位责任感;为减少餐饮环节白色污染,景区所共发放“限塑”告知书200余份,要求经营户采购合规塑料制品,留存票据。同时制作详细直观的图文说明,普及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环保图形“人人标”、执行标准、塑料回收标志以及材质,确保经营户了解可降解塑料制品。58家餐饮店已签署限塑承诺书,停止提供PP、PET材质的塑料餐盒和吸管,采购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下一步,景区所会将限塑治理工作转变为常态化,坚决落实“限塑”治理任务和目标。(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