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加减乘除”打造服企“金字名片”

2022-04-24 10:37: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年来,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管局聚焦“一号改革工程”,勇当营商“排头兵”,争做服企“店小二”,做好“加减乘除”法,全力打造服企便企的“金字名片”。

一、证照联办做“加法”,打造一照通办“金字名片”。

2015年起,在全国率先推行“一照通办”跨部门办理系列改革,逐步探索出了一条“企业办事高效、群众方便满意、全国独树一帜”的证照联审联办新路子。在全省率先建成“一照通办”网络平台,推行“企业证照办理统一入口”填报模式,将全市有关部门的涉企行政许可,如企业登记、申领发票、公安刻章、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等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事项整合至该平台。申请人只需登录该平台填报一次信息,相关信息便可在后台实时流转,各部门在线并行办理、即时反馈结果,让证照联办提速提效80%以上,即办事时间缩短80%以上,纸质材料减少80%以上,纸质证照减少80%以上,显现出越来越大的“便企”效应。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不改变证、照办理程序,不调整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的情况下,通过统一证照申办、集中并联审批、同步证照信息,解决了企业来回跑、多头跑的难题,破除了行政审批部门之间壁垒,实现了证照全链条联审联办,使“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行政审批成为常态,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金字名片”,获中央、省委和市场监管总局的认可,成为“江西样板”,叫响全国,在全省推广。

二、企业开办做“减法”,打造窗口服务“金字名片”。

在企业开办环节做减法,全程网办、半日办结,让企业办事暖心爽心。近三年,该局市场监管窗口收到锦旗、牌匾等85面,连续10年被市政府表彰为优质服务窗口。一是开办“半日结”,减时限。推行“网上办、不见面”企业登记服务模式,依托“一照通办”平台实现开办企业全环节“一网通办”,全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0.5个工作日内,最快可30分钟办结。申请人只需登录平台填报一次信息,信息即可同步推送至相关部门在线并行办理,即刻反馈结果,大大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核名“零等待”,减环节。为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起名难、效率低”等问题,该局全面推动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改革,将企业名称登记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批环节,使得企业登记设立时间大幅缩减。申请人无需前往登记窗口办理、提交各种纸质材料,在线即可申报、修改和确定企业名称,系统即时反馈申报结果,足不出户就能实时自主查询、比对、判断。实现了企业核名“零跑腿、零纸张、零等待”,最大程度提升了企业名称登记核准的便利化水平。三是刻章“零费用”,减费用。凡在本市新注册成立的企业刻制首套公章(包括公章、法人章、财务章),费用均由政府买单,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零费用”,不仅减轻企业负担,更为新开办企业送去一份温暖的“见面礼”,让创业者切实感受到优化营商环境所带来的红利。

三、知识产权做“乘法”,打造融资服务“金字名片”。

该局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服务,做好乘法,放大助企发展“叠加”效应。一是持续深化知识产权质押服务。市场监管人员20多次上门指导,牵线搭桥,帮助赣锋锂业通过“商标+专利”混合质押融资,获得3亿元银行贷款,并同步在行业标准、质量强企上精准发力,助企发展。如今的赣锋锂业,不仅成为全省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还成为全球锂电产业的领跑者。二是持续深化商标品牌服务。大力培育、宣传、推介地理标志品牌,发展促进地理标志产业,加强质量管理和维权保护。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普查,指导形成特色产业的农产品申报注册集体商标。三是持续深化非诉纠纷解决机构建设。设立新余仲裁委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为当事人提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服务。在各县区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站,2022年将成立锂电行业知识产权联盟。

四、执法检查做“除法”,打造监管有情“金字名片”。

在全省率先实施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对企业没有主观过错,客观上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以行政处罚。自实施免罚清单以来,不少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从中受益,社会反响良好,目前已对20余家企业免罚290余万元。在全省率先试行“1+N”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新模式,即每个行政执法部门至少要发起一项部门联合、参与多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形成“二增二减”的营商效应,即增加部门联合抽查比例和联合抽查主体占比,检查频次减少30%,户均检查时间减少50%。该模式不仅能够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还能有效降低企业负担,助力市场主体发展。今年1—3月,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5151户,同比增长32.66%。(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管局 彭小毛 谢雨辰)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 ...

  •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区中材科技( ...

  • 博鳌亚洲论坛上的“绿色元素”

  • 山东两企业入选国家水禽核心育种场、 ...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一家生物股份有限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