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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全力做好新冠病毒自测试剂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022-03-24 16:41: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明确“社区居民有自我检测需求的,可通过零售药店、网络销售平台等渠道,自行购买抗原检测试剂进行自测。”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尽快满足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使用需求,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工作方法,开展新冠病毒自测试剂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开通线上咨询登记,线下“不见面”

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全区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公布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的政策及相关要求,分别从经营资格、网络销售、采购渠道、运输储存、销售记录和宣传提示等六个方面做出了准确详实的解释说明。同时,为避免人员流动和聚集,开通线上登记渠道,通过电子邮箱等“零接触”形式,及时汇总登记企业经营相关信息,并对企业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监管“不手软”

为保障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该局建立本辖区实际经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企业的底册清单,并及时根据企业报备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加大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以保证运输、储存条件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同时,强化宣传引导,指导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企业在店内张贴提示,引导消费者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并正确使用。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违法“不留情”

结合天津市药品安全整治“利剑行动”,高度重视通过网络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渠道反映的案件线索,对未经许可经营、经营未经注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通讯员 周一凡)

(责任编辑:孟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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