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正式施行,为进一步督促市场主体落实年报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市场主体不按照规定进行年报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强制约束和惩处。
2022年3月18日,安徽省利辛县巩店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未按期履行年报义务的某个体工商户开出首张罚单。 此次行政处罚行为,不仅调动了其余经营户年报公示积极性,还极大的避免行政资源的浪费。
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加大宣传力度,并及时将处罚信息公示到政府网站,切实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通讯员 耿伟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