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31日,广西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有能力缴纳罚款仍拒不履行的个体工商户农某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为广西首例有能力缴纳罚款仍拒不履行的个体工商户。
农某某在收到《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了解到其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投标、登记注册、授予荣誉称号等各环节,依法被予以限制或禁入,在融资授信、资金扶持申请等各个环节受到信用约束后,于2022年1月12日主动到银行缴纳了罚款,并向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了解信用修复的办法。
据了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后,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黑名单移出申请。农某某表示,今后会主动纠正错误,做到守法经营,擦掉信用污点,并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后,及时申请信用修复重塑信用。
崇左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施行之前,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如缴纳罚款这类案例,市场主体拒不履行相关义务,市场监管部门也只能“三催四请”让市场主体履行义务,甚至只能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法有力约束市场主体拒不履行相关处罚内容的行为。自2021年9月1日国家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后,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依规将有能力缴纳罚款仍拒不履行的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一方面,对市场主体来说,能提高市场主体的对“信用”的认识,另一方面,对市场监管部门来说,能有效督促市场主体履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是一种提高监管效能的有力手段。(杨春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