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元旦春节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运行,2021年12月以来,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消除隐患和预防事故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开展多项专项监督检查。
对2020年以来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以及省局抽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开展“回头看”,进一步督促企业彻底整改。重点检查使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整改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记录等材料及特种设备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安装情况,着重提醒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努力防范安全风险,防止事故发生。
2021年12月以来,共检查使用单位7家,抽查设备14台,暂未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
结合岁末年初春运、节日旅游等实际情况,对日常安全监察数据和检验数据进行分析和研判,加强对车站、风景名胜区、游乐场所、宾馆饭店以及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等重点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企业下列情况:
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完善建立及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巡检日常维护制度;
企业在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在有效定期检验周期内,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均已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了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是否按规定填写运行记录。
2021年12月以来,共检查使用单位38家,抽查设备55台,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份,已安排专人跟踪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元旦假期突击检查使用单位6家,抽查设备9台,暂未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
为切实消除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事故隐患风险,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决定按照“市局督导、科院联动、属地管理、分片处置、飘红清零”的原则,分阶段开展“飘红”集中清理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
近期共现场检查使用单位30家,设备52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7份,立案查处涉嫌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案件8宗。
通过多种方式消除“飘红”设备455台,并对“飘黄”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提前行政指导与提醒,有效整饬行业秩序。
通过交叉检查、明查暗访、“四不两直”、新闻媒体介入等方式,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证后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钢瓶等违法违规充装行为。特别是针对部分充装单位利用非上班时间进行违法充装的行为,强化逆时打击力度,利用上班前、下班后、周末、节假日等时间,不定时开展突击检查行动。
近期已开展非上班时间突击检查9次,出动检查人员47人次,检查企业11家,立案查处2宗。
下一步,将对屡罚不改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坚决吊销气瓶充装许可证。
根据《中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试行)》,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综合专业救援队伍和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分别于2021年12月15日、12月23日组织开展了低温液化气体充装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演练,并督促指导景区景点、大型商场、气体充装单位等开展大型游乐设施、电梯、气瓶事故应急安全救援演练4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负责人、作业人员的法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严格制度落实,保障遵章作业,全面检验和锻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12月3日,组织中山市燃气协会、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召开安全工作宣贯会议,重点通报气瓶充装行业现状和近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加强警示教育。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等进行详细解读,开展法律法规宣贯;支持推动《中山市瓶装燃气行业自律公约》制定实施,促进行业规范自律,从源头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同时,通过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海报及横幅标语、推送手机或微信信息、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加强社会宣传,筑牢人民安全防线。
2021年12月以来,共派发宣传警示教育横幅285条、宣传海报40张、宣传指示牌20个,在全市重点工业园区、物流园区以及全市气体充装单位等场所进行悬挂;制作发布户外公益宣传广告4则,在中心城区和相关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等22个点位的电子屏滚动播放电子宣传标语、公益广告2则共33000次。
下一步,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绷紧“安全弦”,拧紧“安全阀”,持之以恒开展风险研判、隐患排查、整改落实、严查严惩,推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监管预警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来源:中山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