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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37号(商贸旅游类100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12-31 18:06:41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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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2337号(商贸旅游类100号)提案答复的函

倪闽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风险、遏制恶性竞争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所提出的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乱象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深表赞同。一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注册、收费监督、广告监管等方面工作,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严格落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制度,强化信用约束

2015年以来,《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相继修订完善,市场监管总局积极配合教育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配套规范性文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审查审批机关的批准许可,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信用约束。截至2021年6月,经营范围中包含“培训”、“教育咨询”、“教育科技”等字样的214万户企业中有12.87万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89万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上述信息均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共享至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按照《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备忘录》有关规定依法开展联合惩戒。

二、加强教育培训类广告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广告

以整治校外培训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不断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一是开展“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行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类广告,误导青少年的假扮“名师”广告。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6月中旬,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监测涉及教育培训类的广告403022条次,查办违法广告案件242件,处罚金额306万元,行政约谈724次。二是组织重点案件查处。2021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对舆情反映强烈的“一个在多个教育培训广告中假扮不同学科老师”典型违法广告进行督办,指导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的猿辅导、作业帮、高徒课堂、清北网校等四家在线教育机构依法严肃处理,共处罚71.51万元。三是曝光典型案例。2021年5月,总局所属媒体集中曝光一批校外培训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同时,积极指导地方加大相关案件曝光力度,目前已有广东、北京等地主动曝光各类涉校外培训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1件。

三、严肃查处教育收费领域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规定的乱收费行为

部署校外教育培训市场较发达的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开展对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重点检查。全面对照价格、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优惠折价、虚构原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虚假宣传(如: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夸大升学数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顶格罚款3650万元,通过媒体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治理声势,有力的震慑了不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四、推进在线教育规范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发布了《远程教育服务规范》(GB/T 39050—2020)、《信息技术学习、教育和培训电子书包终端规范》(GB/T 36095—2018)、《信息技术学习、教育和培训在线课程》(GB/T 36642—2018)等9项在线教育相关国家推荐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在线教育市场的相关行业标准。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跨部门协同,严格履行线上线下培训机构登记审批要求,严格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全力整治校外培训乱象。重点治理教育培训类违法广告乱象,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强化与教育、宣传、网信、广电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及互联网发布教育培训类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的正当权益。

感谢您的建议,也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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