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排查和消除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隐患,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管控。2021年12月21日,广西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部分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检查,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粟扬进、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学龙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工间,重点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条件、卫生状况、原料进货查验、食品加工设备设施清洗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小作坊卫生条件差、加工用具清洗不彻底等问题,检查组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余学龙强调,要严格加强日常管理,紧盯问题整改,确保生产加工场所生产经营条件、卫生状况良好。检察官对企业负责人宣讲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相关法律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引导经营户合法经营,确保消费群众“舌头上的安全”。
此次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家次、食品加工小作坊4家次,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隐患2起,进一步强化了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及诚信经营意识,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针对此次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股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负责人进行行政辅导和行政建议,要求小作坊负责人要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规范经营行为,针对问题查找根源,立即整改。
下一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与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机关的协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积极摸排危及食品安全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通讯员 广西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