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责任,筑牢防控屏障,强化药品安全主体责任,11月22日,内蒙古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全盟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零售企业负责人就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座谈。
会议传达了近期自治区疫情防控督查反馈问题和盟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要求;学习了盟人大工委在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中提出的工作意见;通报了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监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会议强调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盟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指导门店做好长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抗击疫情准备,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厌战情绪,切实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继续强化进店人员测温、戴口罩、扫健康码、保持1米社交距离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执行购买四类药实名登记并及时上传信息的防控要求;连锁总部要加强对门店的管理和指导,强化“两法两条例”宣传和培训,持续提升从业人员法治素质,严格按照连锁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管控门店,实施规范化管理,精心打造品牌形象,为兴安人民用药安全贡献企业力量。
会上,参会的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做好疫情防控和保证药品安全的承诺书,并且做了表态发言。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同时对“两法两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了讨论。(通讯员 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