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全面做好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有效保障节日期间安全稳定,连日来,山东烟台开发区长江市场监管所部署开展了车用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治理车用气瓶的安全隐患,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该所成立3个专项检查小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监督检查计划,先后检查机动车驾驶培训公司、公交公司和运输公司等车用气瓶使用单位21家。一是围绕内部管理进行了核查,包括: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否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并有培训记录;气瓶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建立档案,安全附件是否有有效的校验报告和标记等内容。二是对车用气瓶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对充装单位是否有许可资格,是否超范围充装,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是否有充装活动记录进行了实地查看。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使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立即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确保车用气瓶的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中,共责令3家使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439台已停用但未拆除、未注销的气瓶办理注销及拆除手续,并对119台已拆除但未办理注销的车用气瓶进行了规范性指导,要求使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销。
【安全提醒】
车用气瓶仅仅保障气罐的质量是不够的,只有正确规范的安装加上气罐质量才会更加安全。气瓶必须安装在遮风位置或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以防阀门渗漏的气体进入驾驶室或客厢。当气瓶安装在车体内部时,应设计一个金属或非金属的密封舱,将瓶体和集成阀封闭,或设计一个封闭集成阀的副舱;密封舱应有便于维修和检查的舱口;在安装位置应能保证集成阀关闭自如;密封舱或副舱应有可靠的密封手段,以防气体泄漏。并且,气罐是有使用年限的,一定要杜绝超期使用,因为这不仅仅关系自身的安全还关系到社会的安全,所以,超期的气瓶一定不能继续使用,并且,已经停用的气瓶一定要及时拆除并办理注销手续,以防留存安全隐患。
(柴瑞洪 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