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25.3吨!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集中销毁家庭过期药品活动

2021-06-16 21:26: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防范过期药品安全风险,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在平度新河生态化工基地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集中销毁家庭过期药品活动,共计约25.3吨,这也是岛城第七次组织家庭过期药品集中销毁活动。

此次活动目的是进一步推进青岛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工作,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危害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因随意丢弃过期药品,造成环境污染。并通过销毁活动,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各级监管部门的社会责任感,为人民群众把好用药安全关,着力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药品消费环境。

今年以来,青岛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全市药品市场秩序,药品质量明显提高。同时,积极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监管部门和药品经营企业共同参与,对回收的过期药品严格实行专人负责,实行统一标示、统一登记、统一保管、统一销毁“四统一”原则,加强安全用药和过期药品危害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市民将家庭过期药品送到回收点,防止过期药品乱丢乱弃,流入非法渠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自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开展以来,已经进行了7次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147.8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也从原来的220家扩展到1466家,回收量大幅增长。

此次销毁行动,对全市家庭用药安全及药品市场的进一步规范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有力维护了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净化了药品市场环境,保障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来源:青岛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杏子红了!41秒视频带你收获小“杏 ...

  • 盈盈绿叶 纤纤秸秆!德州夏津百亩油 ...

  • 临高美良村推行公司+农户种植五指毛 ...

  • 贵州万山:从“小菌棒”走向“大品牌 ...

  • “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宁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