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2日,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据悉,自3月29日起至6月29日,市场监管部门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等各种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2021年南宁市第一期《向人民承诺——电视问政》栏目“举一反三看整改”环节曝光了西乡塘区龙腾路、北大北路电动自行车维修店存在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为落实整改电视问政曝光反映的问题,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以“专项整治促整改、保障质量安全”为目标,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保持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培育自觉抵制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行为的社会氛围,切实维护南宁市电动自行车市场正常秩序和社会道路交通安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1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主要完成方案制定、动员发动、调查摸底、建立完善台账等工作;4月16日-6月20日,组织召开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维修者、配件销售者和品牌售后服务提供者约谈会,通报电视问政曝光的问题,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签订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强化企业自律自管自治,并针对整治内容逐项排查、依法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行为;6月21日-29日为总结提高阶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整改措施,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此次整治行动内容包括:依法整治电动自行车的销售者、维修者、配件销售者和品牌售后服务提供者对电动自行车实施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等违法行为;依法整治生产、销售未经CCC认证、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非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已经列入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的但自电动自行车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认证证书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仍然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生产销售蓄电池、电动机和充电器等电动自行车主要配件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整治无照经营、维修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整治电动自行车经营户不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超出登记许可范围经营、维修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等违法行为。
同时,在实施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监管时,结合联动开展电动摩托车经营的整治监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摩托车,以电动摩托车假冒电动自行车销售的违法行为。对生产、销售未经CCC认证、违标车辆的,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在整治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加强宣传引导和源头监管,实行网格化管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组织对电动自行车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社会的监督作用,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与公安、交通、工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整治合力。(何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