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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布《陕西省2020年度消费环境指数(CEI)报告》

2021-03-11 15:57: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陕西消费环境持续改善 三个地市达到优秀

—— 陕西省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陕西省2020年度消费环境指数(CEI)报告》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梁爱)3月11日,陕西省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陕西省2020年度消费环境指数(CEI)报告》。

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陕西消费环境总指数87.96,处于优秀水平,同比2019年提高了1.54。其中,延安、汉中、西安已达优秀。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牛子仲通报2020年度陕西省消费环境指数,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处长杨国靖出席发布会。

2020年度消费环境指数测评工作由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权威评价机构开展。

《陕西省2020年度消费环境指数(CEI)报告》中看,从消费环境指数分析,5个分项指数,即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和维权放心指数较2019年均有上升,价格放心指数增幅最大,上升了4.93。

从行业消费环境指数分析,陕西十六个行业的消费环境指数从高到低的排名为:食品药品行业(93.04)、快递物流行业(92.30)、公共服务行业(91.11)、交通运输行业(90.62)、旅游行业(90.34)、医疗卫生行业(90.24)、金融行业(90.11)、信息消费行业(89.69)、住宿餐饮行业(89.50)、商业零售行业(88.81)、教育行业(88.70)、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行业(87.50)、文化行业(87.37)、汽车销售与维修行业(87.12)、美容美发与运动健身行业(83.13)、房地产行业(82.99)。

针对媒体“2020年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的提问,牛子仲进行了回答。

他说,2020年以来,陕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持续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重点做了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创建基础不断夯实。制定工作要点,明确消费环境建设的目标和方向,为各级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印发《2020年度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报公示工作方案》,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二是开展调研,加强创建工作指导。对9个市、17个县(区)的示范单位、街区和景点进行调研,了解各级创建办2019年以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消费维权服务站和“五进”、消费环境指数测评、线下无理由退货倡导工作情况。

三是总结经验,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在延安召开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现场会,会议回顾总结工作,安排部署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创建工作。

四是多措并举,提升维权工作效能。完善全省统一、四级贯通、高效便捷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强化“一号对外、集中管理、便民利企、高效执法”的工作机制,畅通维权渠道。

五是部门协同,创建合力初步形成。协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行业市场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有序开展。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参创氛围。省市县三级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扩大创建工作知晓度。省局印制发放“放心笑脸花”及主题宣传画14.6万余张;通过电视台、广播播放放心消费宣传片和宣传语;各级创建办利用微信公众号、创建网等宣传窗口实时展示创建工作动态。截至2020年底,全省培育参创企业19887家,申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1378家,公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403家(其中,省级1家,市级528家,县级7874家)。

针对“从消费环境指数发布的情况来看,消费环境建设仍有提升空间。2021年将从哪些方面继续推动消费环境的改善?”的提问,杨国靖进行了回答,将着重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健全创建机制上下功夫。健全完善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发挥各成员单位工作积极性;完善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人员、任务有落实;健全完善消费环境测评体系,不断提高测评的科学性。

二是提高创建质量,在监督指导规范上下功夫。规范申报公示流程,提升创建工作标准化,确定培育对象,及时跟踪指导,参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式,对已公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在营造良好氛围上下功夫。通过互联网、自媒体等媒介,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放心消费创建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加大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市、县(区)创建办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是加强社会共治,在形成部门合力上下功夫。落实创建工作主体责任,提升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有效性;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氛围。

五是加强平台建设,在提升维权效能上下功夫。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及时受理投诉咨询举报,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优质便利的服务;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有针对性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优化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功能,力争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体现获得感、体会幸福感、体味安全感。

针对“维权放心指数相对较低,2021年维权放心工作将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加强?”的提问,杨国靖进行了回答。

今年的消费维权指数为83.70,相对于其他几项指数确实偏低,说明维权放心方面,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

消费维权工作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行为主体,需要全社会共同来维护。下一步将着重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提高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严打假冒伪劣、消费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等,不断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树立大消保理念,综合运用反垄断、竞争执法、广告、合同、标准等监管手段,解决消费者反映的“痛点”问题。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作用,通过联创联建,积极推动各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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