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安徽省固镇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就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有关事项开展专项检查

2020-05-20 13:12: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增强终端用户的获得感,确保降价红利落到实处。近日,安徽省固镇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有关事项开展专项检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工商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是就业和创业的主渠道。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减轻中小微企业用电成本,是更直接、惠及面更广,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硬措施。因此,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让广大用户真正获得降价红利,已成为落实降价政策最关键的环节。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确保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让所有工商业用户有实实在在获得感。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对辖区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进行全面摸排,摸清底数,梳理出终端用户用电价格情况,特别是加价情况。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的基础工作,找准降价政策落实的难点、堵点,主动、积极、有效作为,确保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力争2020年底前实现对居民用户直接供电,抄表到户,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有条件的地方,要对住宅小区公共用电安装独立电表计量,据实收取电费。

三、组织自查,健全机制

市场监管局会同电网企业立即组织转供电主体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其填报转供电主体收费情况调查表,并于10月15日前连同自查自纠情况一并报县市场监管局。督促转供电主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和工作流程,建立收费规范长效机制。

四、开展检查,加强监督

在9月20日到12月20日期间,对辖区内转供电环节加价情况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检查。对转供电主体拒不执行目录电价、与目录电价捆绑收取其他费用、拒不执行国家和安徽省各项降低电价措施、随意分摊收取公共用电和损耗等费用、拒不配合检查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价格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五、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主动争取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明确专人负责,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落实到位;转供电环节经营主体多、涉及面广,清理规范难度大,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鼓励转供电终端用户通过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渠道,举报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行为,调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同时发挥好价格监督检查的执法监督作用。各地住建(房地产)部门要督促相关物业服务公司落实国家电价政策;衡量今年降低工商业电价工作做得好不好、到位不到位,关键是看企业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要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让企业准确地了解降价政策,引导、鼓励企业特别是转供电终端用户积极地参与这项工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拒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反面典型要坚决曝光,形成舆论压力。 (赵军)

(责任编辑:语安)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新院村的 ...

  •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调 ...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