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第二类精神药品是临床广泛使用的特殊管理药品,如镇静、催眠药和抗焦虑药巴比妥类和苯二氮卓类,中枢兴奋剂咖啡因等。该类药品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具有潜在的依赖性和耐受性。
为进一步加强二类精神药品的监管,江西南昌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从4月起对辖区内高新人民医药、高新医院、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依据新《药品管理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地西泮、曲马多、阿普唑仑、佐匹克隆、艾司唑仑、氯硝西泮和氨酚羟考酮片等为重点品种,以药品出入库管理、专用处方笺管理及供货单位资质审核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检查。
一查票、账、货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非法使用的行为。
二查是否专库存放第二类精神药品,是否制定丢失被盗案件报告、监控情况记录等制度。
三查是否建立相应专用账册,并有完整的出入库记录。
四查是否存在现金交易第二类精神药品现象,每笔交易是否由双人复核。
截至目前,该局共计检查医院2家、卫生院2家、个体私人诊所4户,第二类精神药品30余批次。现场未发现药品违规使用情况,但存在部分医疗机构未设置第二类精神药品储存专库/柜及陈列区药品标识不规范等问题。该局执法人员就相关问题向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反馈,要求其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引导各医疗机构引入药品GSP管理理念,建立药品验收、储存、养护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督促用药单位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推进辖区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安全。(江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