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8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全面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于当天清晨,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餐饮店和商场超市、水产店等开展突击检查,全面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销售。
2020年5月1日起,东海便进入伏季休渔期,辖区市场内也全面禁止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和活体水产品上市销售。
当天清晨,各属地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分别走访了辖区内张斌桥菜市场、咸祥镇菜市场等农贸市场及其周边餐饮店铺、商场超市、水产店等,重点检查了渔获物“一凭证、两制度”即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存证明渔获物来源凭证以及销货记录制度是否严格落实,认真查看票据凭证所填写的海产品名称、进货时间、进货价格和相应公章等信息是否齐全、规范,尤其针对从事批发业务的企业要求必须建立渔获物销售台账,严格把关渔业流通和销售环节,阻断非法渔获物上市。
“一旦发现在售渔获物却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经营户,我们将要求立即撤下无法提供凭证的渔获物,并当场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处罚决定。”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所查获的违禁渔获物将全部移交鄞州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处理,并将联合多部门实施“突击检查+日常巡查制”对市场进行实时监管。
此外,该局还在辖区农贸市场出入口处张贴禁渔公告,通过发放告知书、倡议书以及短信群发等手段宣传告知经营户禁渔休渔的相关要求。同时,集中约谈鄞州区范围内主要的市场举办者和餐饮单位负责人,通过建立追溯制度,做到守法经营,不采购、不销售非法渔获物。
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16余人次,检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142家次、经营户528户,张贴禁渔公告232份,对无法出具进货查验凭证的经营户,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鲁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