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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首个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发布

2024-07-23 14:08:48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胡彩虹 闫锡坤)近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15/T 3565—2024)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将于8月15日正式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正在持续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强标准运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列入2024—2025年制修订重点地方标准项目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等单位联合起草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从而有效降低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当引发火灾事故的风险。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积极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标委会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宣贯、解读、培训等,推进该标准实施。

《中国质量报》【新闻快讯】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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