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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地区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新模式

2022-10-20 10:54:42 中国质量报

主动通报 及时研判 快速预警 协同处置

皖南地区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新模式

本报讯 (杨玲玲 记者 李 辉)为合力构建皖南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合作机制,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协同应对能力,10月13日,安徽省马鞍山、芜湖、铜陵、黄山、池州、宣城以及广德市市场监管局在宣城市签署《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共同促进区域内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合作协议》提出,要坚持主动通报、及时研判、快速预警、协同处置“四位一体”的应对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风险预警工作优势和特色,推动区域间食品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预警交流、风险防控等领域的合作,探索建立区域间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新模式。

根据《合作协议》,各方将实现食品安全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按照对等共享原则,主动通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稽查执法、投诉举报、舆情监测、应急处置以及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风险信息,加大各方现有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区域食品安全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

实行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构筑区域协同的食品安全防护网。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商会议,重点针对可能导致源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的信息开展会商交流,使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和科研合作。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及其运用优势,搭建区域之间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合作平台,依托平台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活动,提高区域各方的参与度,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可度。

进行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考核。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皖南区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承检机构管理。建立皖南区域承检机构考核结果共享及互认机制,必要时可联合对承检机构开展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互相通报,对存在严重违规的承检机构,列入失信名单并限制承担抽检任务。发挥一体化发展集群优势,为承检机构的技术交流合作创造条件,共同构建区域合作基础。

组织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人才交流及技能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承检机构检查、预警交流等领域专家市际间交流,开展核查处置“流动诊所”异地诊断活动。整合各方资源,依托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建立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家库,适时组织学术交流,联合开展食品安全基本理论、预警分析方法、风险交流技术、信息化技术应用和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能力等领域的技能培训,全面提高监管及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专业技术水平。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真理表示,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参与皖南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合作,发挥好首倡作用,坚持“自愿平等、信息共享、公平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推动区域间食品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预警交流、风险防控等领域的合作,争取在建立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工作新模式方面多作贡献,助力皖南区域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整体提升。

同期召开的皖南区域食品安全抽检暨风险预警交流协作会议围绕炒货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情况,皖南各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风险预警交流。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实地调研了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食品检验相关工作情况。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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