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 渊)近日,从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锦州市成功入围全国第四批全省第四个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后,采取“1+2+3”模式,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据悉,“1+2+3”模式即1张任务分解表、2本手册、3本台账。为了使工作有序推进,该局制定1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创建食安城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职责。同时,该局编制2本手册,分别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手册》和《创建食安城现场检查手册》,结合沈阳、盘锦经验,进一步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具体工作。另外,该局建立3本台账:9个县(市)区、45个部门的创建工作任务台账,明确工作任务;通过组织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开展摸底自查,对梳理出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结合最新“示范引领”项目审查细则,建立“示范引领”项目台账。3本台账涵盖了创建工作总体任务、突出问题和攻坚的方向,是创建工作的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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