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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坚持创新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2022-07-21 10:27:22 中国质量报

建立信用监管“烟台路径”

山东烟台市坚持创新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 孙洪安 本报记者 朱文达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山东省烟台市上榜“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2022年,烟台市将获得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公平竞争审查等试点支持;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优先支持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优先支持建设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等国家政策支持。近日,烟台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

信用赋能,烟台不遗余力。据介绍,今年以来,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将信用监管作为主攻方向,推进信用风险分类与差异化监管的深度融合,建立信用监管的“烟台路径”。通过搭平台、汇数据、建模型、促应用、抓惩戒、压责任等手段措施,全面提升信用监管精准性、效能化水平。在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中,“山东省烟台市构建一体化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随着信用监管效能的不断提升,烟台企业信用意识不断增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该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信用监管离不开数据支撑。为有效抓住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应用等环节,烟台市搭建起了以数据为支撑的信用监管基础平台,开发建设了烟台市数字市场一体化监管平台。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物价等各业务板块进行整合,建成了集数据采集、处理、交换、风险分析预警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为一体的数字监管平台,初步实现了“执法一本查”“智慧一屏通”“信用一网管”“决策一图清”。

“平台向上对接省局市场监管基层一体化平台、数据适时推送,向下端口开放到基层监管所一线最小单元,使监管数据上下贯通,实时共享应用。”烟台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托全市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该局对接教育、卫健、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公安等20个相关部门数据,全市100余万市场主体信息全部纳入平台,归集各类数据1.2亿多条,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交换和数据互认。

同时,烟台市全维度实现了企业信用画像。结合各部门权责清单,联合编制了覆盖46个政府部门的信用数据清单,涉及5033个具体事项,已归集公示各类涉企信用数据186万余条。制定了食品、特种设备监管领域信息归集公示事项清单,明确相关企业信息归集公示事项158项,归集公示食品生产、特种设备许可信息8600多条、监督检查信息5000多条。208条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全部公开、主动曝光,形成了统一的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记于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目前,烟台市1788家食品生产企业、510家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全部完成信用建档并在公示系统进行分类标注。

“如何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闭环链条,实现全程信用?容缺受理+承诺践诺、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依法依规加强联合惩戒,这是烟台给出的答案。”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围绕事前监管环节,烟台市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嵌入政务服务审批系统,在山东省率先实现零材料、零流程、零操作的“无感式”信用核查。在全省率先出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围绕企业信用分类和风险线索发现两个核心内容,打造信用监管子系统。通过对监管数据的挖掘甄别、研究论证,建立企业“通用+专业”风险分类和预警模型,对企业按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在联合惩戒方面,烟台市市场监管局与发改委联合印发《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依法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完善失信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向相关部门推送“黑名单”信息1.2万余户,对失信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700余人次。将市级初审的信用修复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信用修复,让400余户失信企业重获发展机会。

记者了解到,烟台市通过采取“黑榜”公示和“蓝黄红榜”考核等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烟台各区市共发布“黑榜”175期,涉及市场主体1372户,倒逼相关企业自觉对标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落实自控措施,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烟台市在特种设备领域建立“5·25”责任清单和履责积分制度,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分管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5个层级,将25条责任清单逐条分解卡实到每一层级、每个责任人员,实行“一人一清单”,照单履责、照单考核、照单问责。同时,对属地政府推行“蓝黄红榜”考核制度,构建了以问题为靶向、以每周为节点、以“蓝黄红”3色为标识的考核机制。目前,烟台市已公布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考核“蓝黄红榜”25次。通过推行“蓝黄红榜”公示考核制度,各区市安全监管属地责任不断压实,工作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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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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