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八版>>

深圳将立法进一步保护老年人消费权益

2022-07-12 12:43:42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傅江平 许创业)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公布《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年满六十周岁老人通过会议营销等10种形式购买保健品,可以7日无理由退货”一项,引起各界关注。

据了解,条例提出,60周岁以上消费者,通过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奖励免费或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等形式购买保健产品等商品的,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近年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一直坚持严格监管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在该局公布的2021年度市场监管民生领域十大典型案例中,就有“天预健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欺骗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案”。在该案例中,天预公司利用免费聚餐、赠送旅游和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会议,借助“专家”讲课、老客户体验发言、现场优惠促销等会销惯用手段,向老年人推销灵芝孢子粉、孢子油等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产品的疾病治疗作用。在该案中,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最终依法对天预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的处罚。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上浦镇大善小坞村千 ...

  • 安徽省淮北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 ...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开展餐饮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 ...

  • 2022年汛期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