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四版>>

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要“对症下药”

2022-07-04 11:21:10 中国质量报

□ 徐建华

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一直是党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继续面向市场主体实施新的减税降费,帮助他们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三乱”)。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4部门联合在全国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涉企违规收费是稳经济稳市场主体的一项重要为民服务之举。应该说,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整治,收费项目逐步减少、收费行为更加规范、企业负担不断减轻,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尽管相关部门一直对涉企收费问题高度重视,并对违规收费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仍时有发生,甚至更加隐蔽、更加难以整治。今年特别是二季度以来,受国际复杂环境和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超预期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不少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增多。为应对当前发展形势,党中央、国务院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着力减轻企业负担、稳住经济大盘。如果这些政策不能落到实处,甚至出现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不仅大大抵消减税降费的政策效果,也会严重破坏营商环境和政府公信力。

四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此次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目的就是希望通过重拳出击、猛药去疴,严厉打击各类涉企“三乱”和不落实国家降费减负政策等行为,保障助企纾困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这也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对保市场主体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次专项整治聚焦的都是企业关心、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领域,有利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和相关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因此,要做好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就必须对症下药。

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要“对症下药”,必须分清“重症”和“轻症”,方能对症开方,药到病除。所谓“重症”,就是那些涉企违规收费的“重灾区”,包括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尤其是社会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必须坚持“治重症下猛药”,方能有疗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聚焦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5个领域,重点整治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强制捆绑销售、乱检查、乱罚款等问题,这些就相当于是当前涉企违规收费的“重症”,必须对其违法行为严格坚持“零容忍”,确实“治好病”。

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要“对症下药”,还须分清“急症”和“慢症”,轻重缓急得当才能合理分配资源,确保“疗效”。所谓“急症”,一是指那些急需“治疗”的“病人”——饱受违规收费之苦的市场主体,其中,当务之急的是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他们本来在当下就遇到多重经营困难,如果不能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大礼包落实到位,必然会危及他们的“健康”;二是指那些急需“治疗”的“疾病”——亟待解决的涉企违规收费突出问题,尤其是当下仍然多发、常发的涉企违规收费,对这样的“疾病”,该“手术”就得“开刀”,一刻也不要耽搁,早治疗早好。

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要“对症下药”,更须分清“顽症”和“微症”,根据不同“症状”采取不同治疗方式,才能真正实现去除“沉疴痼疾”。所谓“顽症”,就是涉企违规收费中屡治屡犯、屡禁不止的违法违规行为,比如在一些垄断性较强的领域,有的收费主体利用优势地位自设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部分服务项目收费过高;有的单位利用垄断地位在提供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时收取不合理甚至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有的金融机构利用信息优势让企业承担本应由银行自己承担的评估费、服务费、证明费等;还有的行业协会商会借助行政权力和影响力“搭车收费”,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等。对这些“顽疾”,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多方“会诊”、持续“治疗”,务求从根本上解决“病灶”,最终实现“疾清病除、永不复发”。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真假“探店”

  • 治理“保健品”市场乱象必须用心

  •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电梯 ...

  • 河南省桐柏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茶叶 ...

  • 山东省日照市钢铁产业加速向精品化、 ...

最新新闻